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第164号通知,部署开展2014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根据通知要求,2014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要完成九项主要任务:开展遥感监测、下发用地管理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基本农田上图、开展变更调查成果省级全面检查、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成果内业抽样检查、开展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等外业抽样检查、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与现状数据汇总、开展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和数据统计分析、开展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评价。
通知强调,加强对土地调查成果的质量把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本省区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国土资源部将组织以省级为单元的调查成果进行抽查,对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省(区、市),重点开展逐图斑内业全面比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由各省(区、市)负责限期逐图斑修改到位。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存在人为弄虚作假的,将给予公开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整改不到位的图斑和外业抽样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将全部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土地督察机构,结合督察工作进行处置。同时,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将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发现属于违法用地的,将严肃查处。部还将依据各省变更调查成果质量评价结果,公开通报并开展省级成果质量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