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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开展2015年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

    为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检查长效机制,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3月23日印发通知,决定开展2015年全国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其中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为2012年以来申领涉密测绘成果的用户单位。检查内容包括: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可结合实际,联合当地保密部门开展检查。
    检查分5个阶段:一是部署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摸查工作,确定检查单位名单,部署开展检查。二是自查阶段。5月底前,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和自查情况表报送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三是抽查阶段。6至9月,各地根据前期梳理情况及自查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组织开展抽查工作,重点对生产或使用涉密地理信息成果数量较多的单位及以往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单位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自查单位数量的20%。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失泄密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保密部门进行处理。国家局将适时组织抽查。四是整改阶段。5至9月,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密防护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向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送整改报告。对拒不接受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缓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记入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不良信用信息,并依法予以处理。五是总结阶段。10月底前,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及抽查和整改不到位单位名单、检查信息统计表。11月,国家局总结通报保密检查工作情况。
来源:http://www.xadlh.cn/news/329.html
发布时间: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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